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我国驻芬兰大使馆网站音讯,为有序康复中外人员来往,自2021年3月15日起,我国驻芬兰使馆将对已接种我国出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资料的签证请求人员供给以下便当:
一、来华从事各范畴必要复工复产活动的人员及其家族,可按疫情前的要求预备资料并递送请求,无需供给省级外事、商务部分或央企的《约请函(PU)》、《约请函(TE)》及《约请核实单》。
二、适度扩展因"紧迫人道主义需求"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规模。适用人群:我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含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赴华事由:家庭聚会、奉养痛经怎么办缓解疼痛、省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契合上述条件者,可递送签证请求。
三、持有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用APEC商务旅行卡及我国国内约请单位出具的约请函向我馆递送交易类签证请求。
1、以上相关便当仅适用于现已接种我国出产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我国出产的疫苗并按规则时刻距离打完2针或接种我国出产单针疫苗后满14天),并持疫苗接种证明资料的签证请求人。
2、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申领 "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的要求不变。
3、入境后请恪守中方关于阻隔调查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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