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10 17: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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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天津代办执照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犯过错致人逝世罪一案进行揭露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确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错致人逝世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阳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周阳春经过渠道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迁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抵达约好地址。因车某某回绝其付费转移主张,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挣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21时14分,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动身,但未提示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转移服务,再遭回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阳春未按渠道引荐道路行进,而是自行挑选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远的道路。车某某发现周阳春违反导航道路并驶入偏远路段,屡次提示偏航,周阳春或不理睬或态度恶劣。车某某心生惊骇,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泊车,周阳春仍未理睬。后周阳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捉住卡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阳春现已意识到车某某或许坠车天津免费房号的实际风险,但未阻止或采用制动办法。随后,车某某从车窗掉落。周阳春遂泊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逝世。经判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上磕碰致重度颅脑损害逝世。

    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爸爸妈妈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渠道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转移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反渠道安全规矩,既未提示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对立偏航的定见,行车至较为偏远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惊骇而脱离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风险行为后现已预见到车某某或许坠车,但轻信能够防止,未及时采用有用办法致使产生车某某坠亡的损害成果。周阳春的过错行为与车某某的逝世成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建立。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活跃对被害人施救,法院采用公诉机关的量刑主张,依法做出上述判定。

    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于9月6日召开了庭前会议。案子审理过程中,法庭充沛保证了被告人周阳春的各项诉讼权力,辩解人依法进行了辩解。部分人大代表、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朋到庭参加了旁听。(总台记者 姜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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