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12-23 0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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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衡南县委书记 杨洪峰

      文化惠民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衡南县积极盘活社会资源,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支持、惠及全民"的文化民生新路子,不断增强城乡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大力改善各类文化服务设施和服务条件,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政府社会合力,创新文化服务体制机制。衡南县着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形成了"公办民营""民营公补"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机制,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鼓励县内外社会力量以多种火山泥方式参与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最大限度放权给运营主体,在确保完成规定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基础上,允许其进行市场化运作。既降低了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成本,又活跃了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市场,激发文化民生活力,大大提高了服务效能。

      鼓励多方投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投入,切实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另一方面,提倡"文化慈善",鼓励社会资本以捐赠、赞助等方式,注资县、乡(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公益文化项目建设。同时通过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兴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美术馆、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各方发力,使衡南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快速增长,真正畅通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广纳民间资源,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以承办、协办、冠名、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各种公共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城区"10分钟文化圈"和"十里文化圈"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大力培育各类民间优质文艺服务团体,其人数已多达6000多人。着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35支,实施"文化对口帮扶"和"文化精准扶贫"。文化志愿者进农村、入村组、到农家,广泛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及文化辅导等活动,成为满足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的重要力量。

      健全规章制度,形成规范顺畅保障体系。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就公共文化服务配套政策、监管机制、绩效评估、奖励办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注重协调国土、城建、税务、财政、宣传、教育等部门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长效政策和制度体系的形成,为社会力量踊跃加盟公共文化服务队伍注入了"强心剂",更为文化民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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