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0-30 12: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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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京报讯(记者 吴淋姝)北京一男人将个人小客车目标租借,半年后,雇佣别人拖车盗取租用人停放在某酒店地下车库的保时捷小型越野车,并装备钥匙运用车辆。2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得悉,法院一审以偷盗罪判处该男人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酒店地下车库视频记录仪拍照画面,拖车公司员工预备拖车。西城法院供图

    唐某,男,40岁,硕士研究生文明,北京籍,因涉嫌偷盗罪,于6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审。

    法院介绍,2019年6月10日7时许,赵某发现自己停在西城区某酒店停车场的白色保时捷小型越野车不见了,检查酒店监控后,发现车于清晨1时许被人拖走,拖车时,唐某在现场。当赵某向唐某索要车辆时,唐某谎报车辆被法院查扣,回绝交还。被拖走的车辆系赵某用唐某的购车目标购入分类目录

    公诉机关以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别人资产,侵略公民产业权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偷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轿车出售合同显现,2018年7月30日,赵某以60.27万元购买保时捷现款Macan轿车一辆,定金为12万元。同日签定补充协议,其间写明"客户上北京车牌,因为目标问题开票时可能会更改需方,上牌后需供给行进本相片给卖方"。

    北京小客车目标租借协议显现,唐某向赵某租借自己名下的北京小客车目标,租期从2018年12月30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为了证明该车为赵某购买,2018年12月27日,唐某与赵某签定告贷合同,内容是赵某告贷给唐某60.27万元,唐某将赵某用唐某购车目标购买的车辆抵押给赵某,将车辆钥匙、机动车挂号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稳妥单据、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赵某保管。

    庭审中,唐某的辩护人说到,唐某与赵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唐某借给赵某70万元,赵某没有还钱。但依据赵某的陈说、证人证言及银行账户明细,唐某与赵某、邓某之间没有经济纠纷。

    此外,唐某将自己的小客车目标借给赵某购车,购车款由赵某实践付出,所购车辆也由赵某实践占有,为赵某的合法产业。唐某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赵某的车辆拖走,当赵某索要车辆时,唐某拒不返还,其显着具有非法占有赵某车辆的片面成心。唐某偷盗公民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侵略了公民产业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

    西城法院一审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上诉期内,唐某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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